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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处党支部学习教育(活动)记录(4)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17-05-05 16:55:06 阅读:

时间:2017年5月5日

地点:4208

记录人:李开泉

参加人员:李鹏辉、郝锐、李开泉

主题:学习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》、学习《准则》、《条例》

一、发放党员徽章,全体党员交纳党费。

二、支部书记李鹏辉传达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》,并布置相关工作。

三、李鹏辉带领全体党员学习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。

(1)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第四点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”。

1.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、统一行动、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,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。

2.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,遵守纪律没有特权,执行纪律没有例外,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。

3.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、最重要的纪律,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。

4.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、小圈子、小团伙,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、培植个人势力、结成利益集团。

5.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、光明磊落,说老实话、办老实事、做老实人。

6.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、吹吹拍拍、阿谀奉承。

7.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。

(2)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第五章“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”

1.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履行监督职责。

2.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,积极行使党员权利,履行监督义务。

四、李鹏辉提相关要求:

1.全体党员要认识到《准则》、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;

2.全体党员结合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》,继续加强《准则》、《条例》的学习;

3.全体党员要不折不扣执行《准则》、《条例》,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;

4.按学校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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